立法院臨時會 1 日通過攸關實價登錄制度的《平均地權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,將房地交易資訊申報登錄,回歸由買賣雙方為申報義務人,於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;若登入不實或屆期未申報者,處 3 萬元以上、 15 萬元以下罰鍰,並令其限期改正,屆期未改正者,按次處罰。包括「門牌揭露」、「預售屋交易 30 日內登錄」、「政府查核權入法」等關鍵條文未納入修法,讓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痛批,執政黨的召委直接不排政院版本,髮夾彎、打假球到這麼離譜的地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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