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保障民眾自主決定善終權利,今年一月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,民眾可事先透過書面做好醫療決定,來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等處置。根據衛福部統計,目前全台參與的 97 家醫療院所中,只有 6000 多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,原因是簽署前得民眾自費數千元諮商費用,讓不少人卻步,衛福部表示目前正研擬補助方案。
(點擊標題閱讀新聞全文)
(提醒: 來自 其他港臺新聞及評論 欄目的新聞摘要沒有經過編輯人工修正,可能會有些許錯誤,請見諒。)